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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办                2005927

 

 

 

内蒙古大学在基层党组织中开展

党员先进性要求大讨论

按照《内蒙古大学学习动员阶段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我校正在进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四个专题的理论学习,并结合专题学习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要求大讨论。

在党员认真学习《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及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各党支部在讨论前的专题学习时将“党员先进性要求”布置给每位党员,要求结合本职岗位实际进行充分思考酝酿,结合学习《党章》和先进模范人物事迹,结合本职岗位,每位党员提出自己的关于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的意见(可以写成书面材料),在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充分讨论。党支部综合支部讨论意见,形成本支部所属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的意见,经全体党员认同后上报总支。党总支根据各支部的意见,分别汇总形成院系处级领导干部党员、教学科研岗位党员、教辅岗位党员、党政管理岗位党员、后勤服务岗位党员、离退休职工党员、学生党员、流动党员等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意见,上报学校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校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综合汇总全校各总支上报的意见,在反复斟酌、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提炼出以上八种类型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征求意见稿,印发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各分党委、各党总支及党支部和党内外群众及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等统战成员进一步征求意见,经进一步修改完善,综合整理出八种不同类型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提交学校党委审议。校党委召开会议,讨论审议通过后,正式以校党委名义下发各支部全体党员,成为党内外形成共识的不同岗位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的具体要求。

按照规定的程序步骤,学校认真开展好党员先进性要求大讨论,使每个党员都要参与其中,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形成党内外的共识,使党员先进性要求既要符合《党章》要求,又要体现时代精神,坚持从党员、群众中来,再到党员、群众中去的工作原则,使大讨论要起来,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对不同岗位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将作为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一个重要内容。

 

 

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陈光林副书记

自治区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自治区高校工委、自治区先进性教育活动第十督导组

送:内蒙古大学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成员

发:艺术学院党委、农业学校党委、学校先进性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基层党支部

编印:内蒙古大学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宣传组    (共印2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