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党委关于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aaaa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中发[2004]20号)精神,结合内蒙古实际,对全区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下简称“先进性教育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要求和目标任务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举措。坚持经常性教育与适当的集中教育相结合,是我们党解决自身存在问题、加强自身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开展好先进性教育活动,对于继续保持党的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证党和人民事业的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就是要自觉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胸怀全局、心系群众,立足岗位、无私奉献,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广大群众不断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坚持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关键是要抓住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条主线,把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这个主题,明确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这个着眼点,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个方针。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必须遵循“五个坚持”的指导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坚持正面教育为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发扬党内民主,走群众路线;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最终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要切实做到把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主线贯穿始终,把学习贯彻党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穿始终,把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认识贯穿始终,把进一步调动党员的积极性贯穿始终,把抓落实、求实效贯穿始终,把加强领导贯穿始终。
  当前,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的势头良好,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要紧紧围绕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保持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好来势,加快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向“走进前列”的宏伟目标努力奋斗;要紧密联系本地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和党员队伍建设现状,认真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影响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的解决,不断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以牛玉儒同志为榜样,做党的好干部,人民的贴心人。各类基层党组织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要根据党政机关、城市基层和农村牧区等各方面党员的不同情况,确定各自的重点学习内容和重点解决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保持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自治区党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印发《关于搞好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问题的调查报告》以及有关先进性教育试点单位经验材料,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参考。
  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要覆盖全区所有的基层党组织,使全区每个党员都参加活动、受到教育。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关系原则上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中直、区直单位,按照地方为主、主管部门配合的原则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党员在旗县(市、区)内流动的,一般应在原单位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在旗县(市、区)外流动的,一般应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流出地党组织要主动同流入地党组织搞好衔接,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采取有效形式组织流动党员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对新经济和社会组织中的党员、下岗职工党员、离退休党员等,可在坚持先进性教育活动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切合实际的方式方法,开展有效的教育活动。
  二、总体安排和方法步骤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及时成立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制定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工作方案,报上一级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按照分级负责、分层次培训的原则,对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领导和工作骨干进行集中培训。要在前一段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集中整顿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情况,对那些软弱涣散、不能领导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基层党组织,要先进行整顿,再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对那些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确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为他们开展好先进性教育活动创造必要条件;对离退休党员、下岗职工党员、流动党员及城镇无职业党员等,要逐一明确隶属关系,落实教育管理责任,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顺利开展。
  全区先进性教育活动分三批进行,每批半年左右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批:县以上党政机关。包括自治区、盟市两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及直属机关,两级法院、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旗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及领导班子所在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从2005年1月开始,到2005年6月基本结束。
  第二批:城市基层、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部分党政机关。包括街道社区和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以及基层企事业单位,中央企事业单位在自治区的分支机构,各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城市中小学校,苏木乡镇机关及其直属单位、旗县(市、区)派驻苏木乡镇的基层单位,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所属企事业单位,第一批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以外的旗县(市、区)委办局机关。从2005年7月开始,到2005年12月基本结束。
  第三批:农村牧区和部分党政机关。包括嘎查村,党的组织关系在苏木乡镇、嘎查村的企事业单位,农村牧区中小学校等,承担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和指导工作的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直属机关工委,尚未参加前两批集中教育活动的其他单位。从2006年1月开始,到2006年6月基本结束。
  在每批的规定时间内,各单位集中学习教育的起止时间,可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和安排,但一般不得少于3个月。停产关闭破产、生产经营困难和正在改制的国有企业以及一些情况特殊的牧区,其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安排,可在坚持总的要求的前提下,区别对待,灵活安排。集中学习教育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
  1.思想发动。基层党组织要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并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进行思想发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进行动员,使每个党员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大意义,增强参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学习内容。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江泽民论加强和改进执政党建设〈专题摘编〉》、《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党课提要》以及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材料,重点学习党章、党的十六大报告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学习江泽民、胡锦涛同志的有关讲话,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领导有关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讲话,使他们进一步深化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提高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认识,明确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要把形势教育作为本次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作出安排。要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单位、不同层次党员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学习内容,提出不同要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应通读全书。文化程度较低的党员,可选学部分文章或章节,但必须保证重点内容的学习。自治区先进性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写蒙文教材,印发各地学习使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编写和购置一些辅导材料,提高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方法和要求。要把理论学习与改造世界观结合起来,与推动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始终注重实际效果,注意激发党员的内在学习动力。根据党员的实际情况,采取个人自学、专题辅导、上党课、讨论交流、典型引导等多种形式,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带着问题学习,明确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的专题学习,参加党委牗党组牘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专题学习。要注意发挥讲师团和基层党校的作用,各地还可以组织宣讲团,到基层进行巡回宣讲。各级党组织要选树一批具有时代特点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要建立严格的学习考勤考核制度,保证学习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集中学习一般以支部为单位进行,除没有读写能力的党员外,其他党员都要做学习笔记,集中学习结束后每人至少要撰写一篇心得体会。要认真检查,确保落实。基层党委可根据实际对学习情况进行测试。
 第二阶段,分析评议
  1.征求意见。党组织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设立意见箱、问卷调查、开通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如实向党员反馈。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多渠道多层次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2.对照检查。根据党政机关、城市基层和农村牧区等各方面党员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对照本行业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按照“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全面总结自己近年来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检查存在的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上剖析思想根源,领导干部还要从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方面进行剖析。要找出个人和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的主要差距,剖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有书写能力的要撰写党性分析材料。
  3.谈心评议。党员要积极主动地与群众、其他党员交流谈心,沟通思想,进一步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党员逐一进行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具体步骤是:(1)党员汇报个人总结、进行自我批评;(2)其他党员对其进行评议,指出缺点、差距和不足;(3)党支部根据民主评议的情况、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和党员的一贯表现,提出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4)将评议意见向党员本人反馈,使党员进一步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为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搞好整改奠定思想基础;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要进行批评,提出要求,帮其改正。领导班子还要召开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级党组织或先进性教育活动督导组要派人参加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指导。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
  1.制定整改措施。每个党员根据自己存在的问题和党组织的评议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和方向。基层党组织和领导机关也要针对征求意见、民主评议中反映的问题以及自身查找的问题,分别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党员个人、基层党组织和领导机关制定的整改措施和方案,既要有整改内容,又要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整改方案和措施形成后,要以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落实整改措施。按照党章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要让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先进性教育活动带来的变化和进步。上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整改,要为下级党组织和其他党员作出表率。对整改措施落实得好的个人和组织,要及时给予表扬和鼓励;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力的个人和组织,要及时批评指正,加强督促检查。
  3.认真搞好总结。在先进性教育结束前,采取群众代表评议和在群众中随机抽样调查等形式,由上一级党组织对下一级的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多数群众不满意的,必须及时“补课”。各级党组织要召开总结会议,总结工作,同时要向上一级党组织写出专题报告。
  先进性教育活动基本结束后,要做好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工作。要通过走访群众、召开党员群众座谈会等形式,收集和听取意见,对查找出的问题解决得如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效如何,有什么经验和教训等进行认真分析。对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切实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作出说明;整改效果不好、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在上级党组织的监督下重新进行整改。
  对经教育不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根据党章规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处理;对违纪党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于问题一时查不清的,要待问题查清后,再严格依据政策进行处理。
  三、加强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必须强化组织领导。
  (一)建立领导责任制。各级党组织要把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逐级建立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责任制,严格考核。党委(党组)要全面负责,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全区先进性教育活动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进行,自治区党委成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全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具体指导。各地区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领导和指导责任。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直属单位,上级党组织要派得力干部,配合地方搞好先进性教育活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不同批次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特点,结合各自分工确定联系点,经常到联系点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联系点进一步找出差距,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努力使联系点成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示范点。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要本着勤俭办事的原则,防止铺张浪费,同时保证必要的经费。
  (二)加强督促检查。按照分级负责、分口派驻的原则,上级党组织要抽调政治素质好、领导能力强、熟悉党建工作的干部,组成督导组、巡回检查组,到下级单位督促检查工作。督导组、巡回检查组要切实承担起责任,采取明查、暗访等多种有效方式,了解所去地方和单位的先进性教育活动情况,提出建议,督促解决问题,严防走过场和形式主义现象发生。在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时,自治区党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向各盟市和有关区直部门派出督导组。在第二批和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时,自治区党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向各盟市和有关单位派出督导组或巡回检查组。各盟市在每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中也要相应派出督导组或巡回检查组。先进性教育活动由上一阶段转入下一阶段,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对上一阶段情况进行总结,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要建立和坚持群众监督评价制度,活动开展的有关情况要及时向群众公布,广泛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加大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宣传力度。要积极调动各方面宣传力量和宣传资源,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图书、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目的和要求,宣传先进典型的模范事迹,宣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好做法、经验和成效,为先进性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地区各部门要注意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发现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自治区党委将在建党85周年前夕,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各地区、各部门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在适当时候表彰一批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
  (四)发扬创新精神。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各级党组织要在坚持中央提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总体安排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针对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把学习和适当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运用行之有效的活动方式和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强化活动效果,使先进性教育活动充分体现时代性和创造性。鼓励基层党组织在教育内容、方式方法、制度机制及具体时间的安排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和实践。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工作、业务工作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关系,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真正做到“两促进、两不误”。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如遇到重要问题,要及时向自治区党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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