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长海及其系列论文
2018-04-24    文字:社会科学处

 

龙长海,2010年博士毕业于俄罗斯远东国立大学刑法、犯罪学、刑事执行法专业;2016年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出站。

现任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副院长;在中国CSSCI和俄罗斯国家核心(BAK)等检索刊物上发表论文50多篇、译文多篇,出版专著2部、主持各类科研项目9项,其中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项、内蒙古自治区社科规划重点项目1项、中国博士后基金项目1项,参加国家级等各类项目3项;代表性成果有《犯罪构成理论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15年)、《侵财犯罪成罪数额问题研究》(《当代法学》2014年第3期)、《一般没收财产刑:俄罗斯经验与中国现实》(《社会科学》2013年第2期)等。获第五届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政府奖二等奖一项、第四届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政府奖三等奖一项、首届内蒙古自治区法学法律人才奖。曾参加“双千计划”,任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

获奖成果

系列论文《犯罪构成理论问题研究》,获得了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二等奖。

内容提要

《犯罪构成理论问题研究》主要选取了作者在2006至2015年间撰写的、在国内CSSCI和俄罗斯国家核心(ВАК)等检索刊物发表的有关犯罪构成的学术论文,全书共31.6万字,并按照五编的体例汇集而成。第一编就中国展开犯罪构成理论大论战的背景进行了研究,并认为犯罪构成理论问题的争议,源于构建中国刑法理论理想图景的努力。在经历了30多年的改革开放后,我国刑法学界急需构建一种与我国的传统和现实相符的、有中国特色的刑法理论体系。尽管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源自前苏联,但该理论已经被中国化,已经是体现中国特色的刑法理论,不可再视之为“他山之石”,而是与中国现实和传统高度吻合的理论体系,不可轻言“弃之”,进而提出在“渐进式,全面借鉴、系统分析和自主创新”这三大原则的基础上,完善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第二编研究了犯罪构成理论的哲学基础问题。三阶层构成要件理论建立在康德事实与价值二分的哲学思想之上,而四要件的犯罪构成理论却源自黑格尔对立统一的辩证法,后来苏联刑法学者以马克思唯物辩证法为基础,对之又进行了进一步的发展,最终才形成了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这一稳定的结构形式。哲学基础不同,导致了两套判断犯罪成立的理论体系在整体构建上的重大差异。从两套理论体系构建的哲学基础看,四要件的犯罪构成理论更符合我国“天人合一”的整体思维观。第三编研究了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的具体问题。该编对四要件犯罪构成的结构、客体、客观方面、主体和主观方面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从中俄刑法比较的视角进行了研究,提出了期待可能性理论与通说的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不相融等被学界广泛关注的观点。第四编研究了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在中国所遇到的挑战。该编就我国学者对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所做的批判,进行了深入分析,认为四要件的犯罪构成理论无论是从理论还是从实践上看,都不存在学界所指责的那些问题,刑法人权保障的重任寄希望于理论是不现实的。第五编论述了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的完善问题,具体从特拉伊宁眼中的犯罪构成入手,研究了特拉伊宁之后俄罗斯犯罪构成理论的嬗变,并提倡犯罪构成具有事实性与法律性的二重性说。

选题的科学性及意义,研究难度,资料收集情况及价值大小,理论上和研究方法上的创新,对学科建设和实际工作的贡献及国内外同类研究成果的综合比较等

犯罪构成被誉为是刑法理论皇冠上的宝石。采用何种犯罪成立理论,基本决定了整个犯罪论的构架和中国刑法未来的走向,并对刑事司法实践产生着巨大的影响。正是因此,犯罪构成理论问题是近年来我国刑法学研究的重点和难点,兼具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由于对该问题的研究已经超百年的时间,理论研究上的难度极大。

因我国四要件的犯罪构成理论来源于前苏联,因此,研究中国犯罪构成理论问题时,应充分关注当今俄罗斯刑法理论的最新研究成果。本专著充分运用了俄罗斯犯罪构成理论问题研究的第一手材料,用比较方法对中国刑法学界犯罪构成理论的争议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论证了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是符合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思想的,并与中国“天人合一”的整体思维模式相符,并提出期待可能性理论与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不符等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的观点。本专著在研究理论问题时充分关注了刑事司法实践,对法院、检察院等实务部门的工作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构成本专著的相关章节,在中俄包括CSSCI来源刊物和俄罗斯国家核心刊物等在内的有影响力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并且部分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刑事法学》《法学文摘》全文转载或摘编,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教授时延安在《检察日报》发表了“重新认识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的书评,给予本专著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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