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纪委组织召开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座谈会
2017-12-07    文字: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室) 摄影: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室)

 

11月10日、12月6日,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关要求,按照学校党委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工作安排,我校纪委分别在南北校区组织党总支纪检委员和部分党支部纪检委员召开了工作座谈会。校纪委书记李秀良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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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纪委书记李秀良主持会议并作讲话

会上,每位纪检委员都对任职以来的履职情况及进一步做好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的思路和想法等进行了交流。交流发言结束后,李秀良书记做了简要总结,他指出,组织召开本次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座谈会是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要求、落实《中共内蒙古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纪律检查工作的意见》的一项具体举措,根据大家一年多的工作情况,通过交流进一步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就今后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做好纪检工作。

李秀良书记谈了几点意见。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部分指出:“党支部要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新修订的党章增加的第三十四条,对党支部的职责做出规定。报告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任务中还强调:“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这都为我们今后更好地做好纪检工作指明了努力的方向。党总支、党支部纪检委员站在监督执纪第一线,承担着负责所在党组织党内监督的重要任务,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道“关口”,其工作成效直接关系党建工作的落实,理所应当要肩负起相应的工作职责。二是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要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方向、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带头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落实十九大确定的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任务,带头落实学校党委行政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新时代纪检干部的新气象新作为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崇高使命。三是要坚持以身作则。要在纪律上始终做到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比较熟练掌握和运用党规党纪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负责任地向所在党总支、党支部的党员准确解释相关党规党纪。要带头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只有严于律己,日常工作才能有底气,才能让其他党员服气,也能得到其他党员的敬畏和尊重,便于更好地开展工作。四是要敢于担当负责。要树立日常教育监督是对党员和干部保护的意识,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要挺直腰板,敢抓善管,常抓长严。日常善意的提醒,是对党员的关爱,在关键时刻及时制止也是对党员的保护。要坚持原则,在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在认真履职的过程中,总支纪检委员还要加强对党支部履职的监督,支部纪检委员要加强对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的监督。五是要探索工作方法。要巩固既有的好做法,又要根据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就日常开展监督而言,一是提建议。根据党总支和党支部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建议。比如,工作繁忙阶段提示该按时过组织生活了,重大工作中要注意事项需在党总支和党支部的会议上做出强调、明确要求了,等等。二是吹耳边风。发现哪位党员有出现问题的苗头,及时找个合适的时间和场合对其进行善意提醒;对个别党员存在的问题,主动告诫,如,当面不说、背后无原则地议论就得明确指出不可以。这本身就是践行“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三是要紧紧依靠党组织开展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党组织汇报,由党组织进行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

会议现场

校纪委(监察室)全体干部参加了会议。

(实习编辑:高鑫 李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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