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已经开始。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0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内教科外函[2005]162号)文件精神,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文件精神,将符合申报条件的推荐人选于2006年2月25日前报送学校(有关《选拔简章》等详细信息查询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apply/2006/index.asp)。
由于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缩减全额资助人员的录取人数,因此建议申报人员尽量选择互换奖学金项目和专项出国留学项目等进行申报。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在读硕士、博士以及毕业工作未满二年的人员,原则上不予受理,但确属急需培养的骨干教师和和科研人员不受限制。报送材料应以表格形式报送,主要内容包括申报项目名称、人选简历、从事教学和科研情况及获得成果情况、获奖情况和出国经历以及其他相关信息,经学校统一研究后,统一进行网上申报。
由于正值假期,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恕不接受个人申请。报送材料地址:行政楼216房间,电话:4992278
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表
外事办公室
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表
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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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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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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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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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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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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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最高 学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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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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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院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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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 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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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留学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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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赴 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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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水平/是否 具有相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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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及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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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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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及科研情况(获得科研成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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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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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推荐意见: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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