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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举行签约仪式


12月3日下午,我校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检察公益诉讼理论与实务合作协议签约仪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国华,我校副校长杜凤莲代表双方进行了签约。

会议现场

签约仪式

杜凤莲表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长期以来在我校改革建设发展过程中给予了大力支持,双方有着非常好的合作交流基础。此次签约是双方聚焦检察公益诉讼领域开展的全新合作,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统筹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两件大事的重要举措。

赵国华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新时代背景下,推进公益诉讼检察既要“重自强”,也需“借外力”;二是双方需在人才交流、专业指导等方面实现共建共享,共同推动检察实践与理论的深度融合;三是合作需双向奔赴,双方以解决问题为导向,携手打造法学、生态学教学科研活动与检察实务的多赢格局。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我校社会科学处、法学院、生态环境学院相关负责人及教师代表参加签约仪式。

(素材来源:法学院     编辑:李文娟     审核:刘雪峰     终审:阿茹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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