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出台相关制度加强本科教学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014-04-22    文字:教务处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考风建设,规范我校本科教学运行,强化过程管理,维护教学秩序,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完善教学监控体系,预防和减少教学工作环节中各种事故的发生,学校研究制定了《内蒙古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过程管理的意见》(内大发〔2014〕30号),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严格教师本科教学工作制度、严格教师上岗授课资格制度、严格执行课程教学大纲、实行多媒体课件准入制度、加强课程表、考试日程管理、加强调课、停课管理、严格课堂教学管理、加强考试环节管理及建立教风学风考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等十个方面的教学工程管理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具体要求。并对《内蒙古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内大发〔2014〕29号)进行了修订,进一步细化了各类教学事故的范围和等级,明确了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的职责和程序,完善了教学事故责任人对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的申诉途径。

    4月21日下午张吉维副校长主持召开了全校各学院院长会议,对制定和修订这两个文件的背景、目的及内容进行了说明,并对这两个文件的贯彻执行提出了具体要求,号召全体教师牢固树立人才培养是高校根本任务的理念,立德树人,潜心育人,强化教师教学责任意识,不断提高我校的人才培养质量。要求相关部门加大对教学事故查处力度,对教学事故实行“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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