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举行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全面合作协议签约暨自然资源法治研究中心揭牌仪式


6月22日上午,我校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全面合作协议签约暨自然资源法治研究中心揭牌仪式在玉泉校区举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赵大勇,自然资源厅一级巡视员、专职自然资源副总督察赵昉,我校党委书记刘志彧出席会议。厅属事业单位、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盟市自然资源法治工作代表、我校相关职能部门、法学院等院系负责同志以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参加仪式。仪式由我校副校长杜晓东主持。

会议现场

我校党委书记刘志彧在讲话中对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长期以来在学校建设改革发展过程中给予的支持帮助和关心关注表示感谢。他指出,双方签约并共建“内蒙古自然资源法治研究中心”,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自治区两件大事的重要举措;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大学和自然资源厅5周年之际,双方深入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结合区情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以及法治人才培养的生动实践。学校将认真落实合作协议内容,紧扣自治区发展需求和自然资源厅要求,充分发挥人才、学科和科研优势,不断加强自然资源法治理论与实务研究,努力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将研究中心建设成为高水平的智库型研究机构,为推进新时代自然资源现代化治理和高质量发展作出内大贡献。

校党委书记刘志彧讲话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赵大勇在讲话中指出,此次双方达成全面合作,共同搭建研究平台,是对政校合作共建的新探索,希望自然资源法治研究中心能够充分激活政府部门同高校之间的专家合作力量,专题专攻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推动自然资源法治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迈上新台阶。

内蒙古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赵大勇讲话

我校党委书记刘志彧与内蒙古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赵大勇签署《合作协议》。

签约现场

我校党委书记刘志彧与内蒙古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赵大勇共同为“内蒙古自然资源法治研究中心”揭牌。

揭牌现场

内蒙古自然资源法治研究中心的成立意味着学校与政府部门协同推进自治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双方将认真落实合作协议内容,力争在基础理论、实务难题研究,北疆自然资源法治论坛举办,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自然资源法治专家库建设、年度课题设立、普法宣传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和成效。

(素材来源:法学院    摄影:鲁娜      编辑:李文娟    审核:吴栓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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