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要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使我们党坚守初心使命,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这是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首次提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要求,是强化管党治党全面系统布局、协同高效推进的一个重大举措。对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党作为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和世界上第一大政党,党的远大目标和历史使命,党的队伍的庞大规模和广泛分布,党面临的重大风险和严峻挑战,都决定只有整体地而不是局部地、系统地而不是零碎地、持久地而不是短暂地、高标准地而不是一般化地全面从严治党,形成一个布局合理、内容科学、要素齐备、统一高效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这样才能把我们党建设好。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一体推进,着眼于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实现了全面覆盖、有形有力的监督网络和监督机制,体系合力逐步显现。在新征程上,高等学校健全“体系”,既要突出一加一大于二的优势,也要发挥层层传导的作用,更要实现一动皆动的成效。作为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在近年良好开局的工作基础上,现阶段要在体系建设谋划推动上进一步寻求切实的工作抓手。
一是深入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要求“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同时,应当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因此,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应该通过及时的请示报告、意见建议、监督落实等方式,加大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力度,该发声时及时发声、该出现时及时出现,确保监督无时不在。《规定》中还明确:“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等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执行机关,应当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职责范围内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因此,学校党委各职能部门应该各司其职、各谋其政,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主责主业,一体加强教育、制度、监督和惩腐,工作中坚持和加强政治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完善制度规范体系,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取得实效。
二是深入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主动加强与学校巡察、审计、财务、组织、人事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要综合信访举报分析、校内巡察结论、经济责任审计、基层党建考核等成果,对学校政治生态精准画像。
三是深化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党的二十大要求“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我们要针对人财物等重要岗位以及选人用人、人才引进、意识形态、基层党建、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基建后勤、招标采购、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科研经费管理、招生考试、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奖励补助、对外合作、附属单位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督促主责单位全面查找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制定具体的防控措施,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和具体落实责任人。这样就可以构建起清晰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也是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的一个考查清单,做好这项工作是监督权力、预防腐败,推进公开公平公正,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方法。
(编辑:穆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