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武利民教授和法学院鄂晓梅教授当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1月17日上午在京闭幕,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人选名单。我校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武利民教授当选教育界别全国政协委员,法学院鄂晓梅教授当选少数民族界别全国政协委员。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将于2023年3月4日在北京召开。

(供稿:党委统战部  编辑:李文娟   审核:斯琴高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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